港島示威涉毀舖藏武器 3男女提堂

【本報訊】兩宗涉及本月十四日港島區示威的案件昨日在觀塘裁判法院提堂,有女咖啡師及男髮型師因涉闖入店舖破壞而被控入屋犯法罪,須還押候訊;一名應屆DSE男生則涉於中環管有攻擊性武器而被控,裁判官准他保釋,但除指定情況外,不得再踏入港島區。

其中廿二歲女咖啡師黃曉縈及廿二歲男髮型師李浩軒,被控兩項入屋犯法罪,即今年十一月十四日作為侵入者非法進入香港仔中心第四期地下6D舖的「名創優品」,意圖非法損毀店內的任何東西。兩名被告暫均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十二月卅日再訊,二人保釋被拒,還押監房看管。

17歲被告准保 須守禁足令

十七歲應屆DSE考生王俊傑則被控一項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即同日在畢打街置地廣場外管有一支雷射筆及七樽易燃液體。據悉警方拘捕被告時,在其掉到地上的背包內發現花生油及打火機油。被告暫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明年一月十三日等警方進一步調查後再訊,被告准以現金一萬元及母親與胞姊各五千元人事擔保外出,但期間須守宵禁令及禁足令等。裁判官下令被告除上庭及見律師外不得踏足港島區。上述兩宗案件下次提訊均會轉到東區裁判法院。

案件編號:KTCC 2004-5/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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