辱五星旗案 不滿判社服過輕

【本報訊】反修例示威浪潮持續近五個月,上月沙田示威遊行中,有示威者把五星旗拋入水池及城門河以表達不滿,當晚隨即被捕,早前承認一項侮辱國旗罪,被判二百小時社會服務令。團體「政中香港人」約三十人昨日到律政中心外抗議,認為有關判決太輕,有違不偏不倚、公平公正的原則,要求律政司就此案上訴。

塗鴉美領館判囚 雙重標準

團體稱較早前有人因塗鴉美國駐港澳總領事館被判囚四星期,而侮辱五星旗案的被告卻只判二百小時社會服務令,斥兩案判罰差天共地,令人懷疑判刑準則具有強烈個人政治色彩,令市民對司法體系進一步失去信心。團體在律政中心外抗議,期間高呼「法官雙標、律政要發聲;輕判暴徒、縱容犯法」,律政中心派員接收請願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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