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警聯絡台方:由陳同佳決定何時自首

【本報綜合報道】觸發港府修訂《逃犯條例》原因之一、並引起香港與台灣政治風波的台灣殺人案疑犯陳同佳,早前表示願意到台灣自首。台灣的陸委會昨凌晨回應反駁港府前晚的聲明,重申台方已指定單一窗口,陳同佳與家屬前往台灣並無障礙,「港方毋須多言,只要付諸行動」。台灣的刑事局表示,已接獲香港警方聯絡,又指若有陳同佳的資料會通知台刑事局,準備接人交接等工作。

踏上台資客機即可逮捕

陸委會表示,港府的責任感及陳同佳的真實意願,是案件的唯一關鍵。港府聲明表示,台方不應該胡亂炒作陳同佳的動機,以及將事件政治化,指他何時赴台是其個人意願,特區政府必須尊重亦不能強制,完全不涉政治操作。台灣的刑事局表示,香港警務處上周五晚九時許,透過通訊軟件LINE與刑事局兩岸科單位聯絡。香港警方指,陳同佳現為自由人身份,由他決定何時來台。刑事局表示,希望派出至少三名人員赴港待命,由命案專責官警負責,讓台灣作出第一時間反應。

台刑事局估計,台資航空公司客機被視為是台灣管轄權範圍,若陳踏上有關客機後可立即逮捕。但陳同佳選搭其他國家的航空公司客機,台方只能派員同艙「戒護」,待客機抵達桃園機場才作出拘捕行動。台灣中華統一促進黨總裁張安樂表示,陳同佳殺人應依法處理,不應由政治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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