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陳章萍假文書案脫罪 控方覆核遭駁回

【本報訊】前年爆出「影子學生」等校政風波的屯門興德學校,其時任校長陳章萍涉向教育局呈交虛假的求職者面試紀錄表格,受審後被裁定使用虛假文書罪不成立。控方不服裁決,早前申請覆核裁決,要求裁判官改判陳罪成,案件昨在屯門法院判決。裁判官指陳雖有可疑,但沒有證據證明陳對教育局有不利意圖,故駁回控方申請,維持判陳無罪,並下令控方支付訟費給陳。

控罪指,四十七歲被告陳章萍於一七年五月廿四日,使用一份聲稱於一六年七月十六日填寫、屬虛假的興德學校求職者面試紀錄表格,意圖誘使教育局總學校發展主任(屯門)鄭國仁接受為真文書。裁判官昨指,證供顯示校方聘用已被取消教師資格的張錦輝作為教學助理時,確曾舉行面試,校方沒明顯原因偽造面試文件,法庭估計事件或與行政混亂有關。

未證明對教育局有不利意圖

對於控方指被告交出假文件的原因,唯一推論是意圖影響教育局的調查,從而對教育局不利。裁判官認為案發時興德正處於風暴之中,教育局職員調查的事情眾多,被告亦有不同想法和意圖,她有機會以為交出涉案表格後,聘用張的風波便告完結,但無想到後果,故她雖可疑,但控方仍未能證明她欲對教育局不利,故維持她無罪的裁決。

案件編號:TMCC 2382/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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