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緩刑令再度虐兒 婦候懲

【本報訊】現育有四名子女的未婚女子,曾因懷疑男友有外遇,扮與一對子女燒炭,要求男友回家。她去年二月承認虐兒和恐嚇等三罪後,因正值懷孕,獲法庭判監三個月和緩刑兩年。惟她在誕下幼女後,違反緩刑令,用衣架虐打四歲長子,再度被控告。女被告昨在東區法院承認一項虐兒罪,辯方求情稱被告是好媽媽,只是一時衝動及產後抑鬱下犯案。惟裁判官指,男童事後臉部及右臂布滿傷痕,須留醫七天,顯然被告出手不輕,下令將她還押至十一月七日,等感化、社會服務令、心理及精神報告判刑。

案情顯示,現年三十歲的秦姓女被告,與四名子女、男友及男友母親同住西環一單位。去年九月十二日凌晨一時,被告聲稱四歲長子做功課不乖,用衣架打其臉部五次。男童翌日到學校時,被老師發現身上傷痕,在查問下揭發事件,事件最終報警處理。男童送院後證實臉部也有遭掌摑痕迹,右臂亦有瘀傷。被告今年中被捕後,在警誡下保持緘默。

求情稱產後抑鬱致犯案

辯方律師昨表示,被告是好媽媽,打算明年與拍拖十二年的男友結婚,她於事發時因生下幼女不久致產後抑鬱,才一時衝動犯案,現已後悔及有社工跟進,而她暫時已搬離住所,不會再接觸子女,她願意接受輔導,四名子女現由男友及男友家人照顧,望可給予她機會輕判。

案件編號:ESCC 1847/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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