轟陸委會自我閹割主權 韓國瑜:不解台方拒收陳同佳理由

【本報綜合報道】港人陳同佳願意就在台殺人投案一事,掀起台港的司法角力。國民黨總統候選人、高雄市長韓國瑜昨日在社交網Facebook表示,在台犯罪的任何國籍疑犯,都應該送到台灣接受司法審判,批評陸委會拒讓陳同佳赴台自首,是「自我閹割主權,甚至干預司法獨立性」。他又表示,台灣檢方過去曾請求引渡陳同佳,台法務部曾公開支持港府修改引渡條例,但如今民進黨卻「被過去的自己打臉」。

台法務部:應由港府優先審理

韓國瑜認為,台灣是一個法治社會,質疑一個不敢行使司法權的政府,有甚麼資格談人權,以及如何捍衞台灣的主權。他表示,陳同佳有意來台投案,陸委會卻說是香港政府「推卸責任、刻意放棄司法管轄權,別具用心」。韓強調,地檢署過往曾經請求引渡,也發布通緝令,此舉讓地檢署的通緝令形同廢紙。

台法務部長蔡清祥表示,處理陳同佳一案應符合三個原則,台港雙方都擁有此案的司法管轄權,疑犯及死者均是香港籍,羈押期滿前,港府應追訴兇嫌。考量審判的優先性及便利性,應由港府優先審理,港府不應讓兇嫌任意游走,以免有串供滅證之虞。台方從未放棄司法管轄權,願意在司法互助前提下,全力提供案件偵審時相關事證。

蔡續指,行政院已責成法務部及陸委會成立專案小組,並提出兩項方案,第一是由香港政府優先審理本案,台願意提供相關事證。第二應由香港法院正式裁定管轄權問題,在司法互助前提下,港府應立即逮捕兇手,伸張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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