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詞有理:網絡世界豈能無王管

水能載舟,亦能覆舟。互聯網革命大大推動人類社會發展,訊息網絡化更為人們帶來許多便利,但有利就有弊,網絡訊息五花八門,無奇不有,以致泥沙俱下,藏污納垢,儼然淪為罪惡淵藪。香港暴亂之所以沒完沒了,正是因為有人利用網上平台煽風點火,也正是因為香港網絡完全無王管。

互聯網充斥色情、暴力、賭博、粗言穢語、網絡欺凌等等,早已見怪不怪,最大的禍害是有人肆意在網上散布謠言,混淆視聽,並藉此煽動暴力,製造亂局。如果香港是理性社會,謠言自然不攻而破,壞就壞在香港社會低智反智,許多人愚昧無知,任何謠言都可以在網上迅速傳播。在反修例暴亂中,暴徒好像曱甴一樣到處流竄,主要就是通過網上號召和組織,警方束手無策,徒呼奈何。

說到底,網絡世界烏煙瘴氣,正是因為港府放任自流,連最基本的監管責任也放棄。世界上只有香港才會如此「自由」,無論在網上散布甚麼謠言、發放甚麼謬論,甚至威脅「黑警死全家」、公然勒索錢財等等,都不必擔心被追究,更不必承擔法律責任。反對派開口閉口國際標準,到底甚麼才是國際標準?不妨看看美國的例子,美國以國家安全為由,不僅制訂了一系列網絡安全法律,而且嚴密監控所有網絡,連盟國領導人也不放過,這大概就是所謂的國際標準吧?

有些人經常批評內地監管網絡過嚴,妨礙言論自由。實際上,以中國地域之廣、人口之多、國情之複雜,若對網絡放任自流,後果不堪設想。尤其是美國等西方國家一直虎視眈眈,從來沒有放棄對中國的滲透和顛覆,中國豈能不防?香港只是七百萬人口的彈丸之地,尚且鬧到如此地步,何況是內地?人人都希望言論自由,但言論自由也有法律和道德底線,超越底線就是犯罪,就必須負上刑責。港府何時才會堵塞法律漏洞,禁止在網上發放煽動性言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