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疑監警會無權審視示威

【本報訊】獨立監察警方處理投訴委員會於七月五日決定,會主動審視六月九日至七月二日發生的大型示威遊行活動,並進行研究。監警會其後於八月十六日再把期限延長至七月二日之後的事件,並預期半年內提交報告。不過,有社運人士質疑該研究已超出監警會的職能範圍,前日入稟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要求法庭頒令宣布監警會的決定屬違法,以及撤銷有關決定。

指研究範圍超出職能

申請人呂志恆指,該研究的範圍包括近期大型示威遊行活動的成因,以及向政府提出建議,避免日後再發生類似的事件,這些都已超出監警會的職能,即監察警方處理針對警察的投訴,該研究因此屬違法和越權。

案件編號:HCAL 2924/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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