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議員覆核禁蒙面法高院今處理

【本報訊】廿四名民主派立法會議員入稟高等法院,要求就禁蒙面法頒布臨時禁制令,同時就特首會同行政會議運用《緊急情況規例條例》提出司法覆核,要求法庭宣布引用《緊急情況規例條例》訂立禁蒙面法是違法及違憲。高院今早十時將開庭處理。

質疑政府繞過立會訂法例

入稟狀指,立法會職責是制訂法律及仔細審查行政機關的行為,政府作為行政機關,只享有草擬及介紹法案等權力。《緊急情況規例條例》是違憲奪取立法會的立法權力,違反《基本法》及政府與立法會之間的權力分立。即使立法會現在休會,特首或立法會主席仍可要求召開緊急會議商議立法事宜,但特首並無提出要求。

民主派議員又指,把蒙面參與合法集會的人刑事化,並不能防止暴力和騷亂,反而會引起寒蟬效應,令人不敢參與合法集會。特區政府今次繞過立法會訂立限制市民自由和剝削人權的惡法,勢必激起更強烈民憤,進一步將香港推向無法挽回的局面,因此全體民主派立法會議員決定入稟高等法院,以禁止特區政府進一步摧毀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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