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內禁戴口罩 教局被指超出規定

【本報訊】政府今日凌晨起實施《禁止蒙面規例》,教育局局長楊潤雄昨午向全港學校發信,提醒學生在校內或校外均不應戴口罩或以任何其他方式遮蓋臉孔,除非有宗教或健康原因,原則亦適用於所有教職員及在學校工作的人士。家長團體批評教育局的要求超越禁蒙面法的規定,製造白色恐怖,隨時引起學生反彈。

楊潤雄在兩頁公開信中,促請學校盡快提醒學生及家長,在《禁止蒙面規例》下,任何人身處受規管的公眾集會或公眾遊行,或非法集結(包括暴動)或未經批准的集結時,使用可能會隱藏身份的蒙面物品,即屬犯罪,而為免誤墮法網,學生外出時不要以任何方式遮蓋臉孔。該局促請學校訂定校本的處理方法,包括處理沒有依指示的學生。

師生若不適 促家中休息

楊敦促教師和家長應以身作則,如學生或教職員身體不適,最佳的做法是盡早求醫及留在家中休息。信中強調,學校不是表達政治訴求的地方,學校與持份者應協力為學生營造一個安全、平穩和寧靜的環境,讓他們正常學習和健康成長。家長信的範本亦供學校提醒家長不要讓子女誤墮法網。

家長聯盟代表張文青批評,教育局要求學生在學校內外都不可戴口罩,是超越禁蒙面法的規定,「條例只限制集會示威不可蒙面,教育局點可以自己伸延到學校都唔可以戴口罩!」認為做法不智,只會挑起學生的情緒。局方又稱若學生或教職員身體不適,最佳做法是盡早求醫及留在家中休息,張直斥是不切實際,「學校課程咁緊張,點可能少少傷風就唔返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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