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稱反修例組織 勒索電郵圖索虛擬貨幣

【本報訊】警方於昨晨約十一時半接獲一間公司的職員報案,指其公司早前收到一個自稱反修例組織的勒索電郵,要求繳付虛擬貨幣。

警方經初步調查後,證實該公司沒有損失,案件列作勒索,交由葵青警區重案組第二隊跟進,暫時未有人被拘捕。

根據香港法例第二百十一章《盜竊罪條例》,任何人管有或在其控制下有以恫嚇方式對任何人作出不當要求的信件或文字,即屬犯罪,循公訴程序定罪後,可處監禁十年;若任何人犯勒索罪,即屬犯罪,循公訴程序定罪後,可處監禁十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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