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港大學生會長保釋守宵禁

【本報訊】香港大學學生會前會長孫曉嵐,連同另外五男一女被指今年七月一日闖入立法會大樓範圍,各被控進入或逗留在會議廳範圍罪,案件昨在東區法院提堂。他們暫時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十二月十三日再訊。孫和其中四名被告各獲准以二千元保釋,但需遵守宵禁、不得離境及禁足添華道、添美道、夏慤道及龍和道等保釋條件。

兩人還押候訊 另五人准保

七名被告依次為城大學生會編輯委員會成員黃家豪(廿歲)、學生羅樂生(十九歲)、車房工人周樂謙(廿九歲)、送貨員何俊諺(廿一歲)、「佔旺女村長」畢慧芬(廿四歲)、孫曉嵐(廿三歲)及「佔旺畫家」潘浩超(卅一歲)。畢及潘兩人需還押候訊,其餘被告准保釋。上述七人各被控一項進入或逗留會議廳範圍罪。黃另被控當日在立法會大樓內刑毀一本《基本法》。潘另被控兩項參與非法集結及兩項刑毀罪,指他毀壞立法會大樓及政府總部,及分別在該兩處外參與非法集結。

涉毆異見人士 兩男續還押

此外,今年七月廿一日元朗「白衫軍」打人事件後兩個月,有大批市民聚集紀念事件,期間發生衝突,兩名男子涉嫌毆打異見人士,他們分別被控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刑毀和有意圖傷人共三罪,案件昨在粉嶺法院提訊,兩人繼續還押至十二月二十日再訊。兩名被告分別是送貨員張裕泰(卅歲)和裝修工人陳澧圖(廿五歲)。張被控於九月廿二日在元朗康景街襲擊李德忠,及在輕鐵康樂路站損壞李的手機。陳被控於同日,在輕鐵康樂路站與不知名人士意圖襲擊張灌雄。

案件編號:ESCC 2241、FLCC 4405/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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