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王評論:人必自侮而為後人侮之 港必自毀而為外人毀之

明天的大日子,深圳河以北,喜氣洋洋、煙花綻放、張燈結綵、歡聲笑語、歌舞昇平。十四億全國各族人民經過七十年的艱苦奮鬥,取得民族復興的偉大成果,正邁向建成中華民族世代夢寐以求的小康社會。

可是,深圳河以南的「殘珠」卻一片愁雲慘霧,遍地碎磚汽油彈,曱甴所到之處關門閉戶、堵路停市、黑色恐怖、殺聲震天,人們在「要爆大鑊」、「要殺人屈警」的流言下,人心惶惶。「寧可信其有、不可信其無」的自我保護意識下,都紛紛絕足於市。「十一假期」變成「十一死市」!

更為諷刺的是,港獨分裂勢力及其組織揚言明日搞「九龍大閱兵」和港島大遊行,把反中亂港的暴力示威推向更高潮贈興國家,侮辱中華民族。為美國公然干涉中國內政為虎作倀的「玩嘢」下,特區政府竟進一步退縮。在早前宣布取消十一煙花匯演之後,更進一步把原先年年風雨不改的金紫荊廣場升旗禮,移師會展室內不見天日地舉行。真是豈有此理!難道香港特區政府連管控小小灣仔北地區,即告士打道向海一帶海濱的治安秩序都無能為力了嗎?難道偌大一個特區政府不知道此舉是國恥嗎?

特區政府連十一升旗禮也不能正常舉行,屈服於暴徒的恫嚇,懾服於港獨分裂勢力的暴力淫威。試問特首林鄭月娥,市民還怎能指望你來保護?更不要說維護國家和民族的尊嚴了,更不要說捍衞國家的主權和安全了。

古有明訓:人必自侮而後人侮之。以古鑑今,特區政府領導集團真是無一是鐵血男兒,骨頭又缺鈣。

筆者自不是立法會議員身份後,已不被邀請出席十一升旗禮。倘筆者仍是立法會議員而被邀出席的話,也會反對這樣的安排及拒絕出席這樣有失國格、有辱國體的十一升旗禮。

特區政府管治的軟弱無能,招敵凌辱、開門揖盜、庇奸護賊,導致短短兩年的管治徹底失敗,與人無尤。完全是由於本屆政府上台以來一直推行綏靖主義、敵我友不分的、無底線無原則的「大和解」錯誤兼投降主義政治路線不分。凡是反對派陣營提出的政治訴求就滿足,凡是反中亂港勢力的罪犯就放生,不予刑事追究。如此「割地事秦」、「認賊作父」,焉有不敗之理?試問如此乖離《基本法》和本港法治核心價值大原則的施政又豈會不變形?不走樣?

美國反共反華勢力及美國民主和共和兩黨議員,粗暴干涉中國內政,公然插手香港,炮製所謂《香港人權和民主法案》的美國國內法,為香港的漢奸走狗賣國賊撐腰,為三個多月來的暴徒張目,以為香港是美國第五十一個州,真是癡人說夢。此舉,只是美國特朗普政府為進一步將香港作為中美貿易談判籌碼的一着臭棋而已。如香港特區政府不缺鈣、脊樑夠硬、又怕甚麼?再說,沒有這條惡法,難道美國霸權便沒有搞亂香港嗎?特朗普也承認了這三個月的暴亂是他的傑作,頭號漢奸黎智英也認了為美國而戰。其實美國為首的「新八國聯軍」從來沒有停止過把香港作反華反共的橋頭堡。這場三個多月的暴亂便是如假包換的顏色革命。可是只是充滿幻想、而又幼稚的特區政府領導班子不肯承認和面對的事實。更不要說去教育市民群眾了。

本屆政府自侮例子不勝枚舉,其犖犖大者,便有四大宗:

第一宗,律政司鄭若驊上任第廿一天未經任何合規程序,隻手遮天、宣布黎智英四千三百萬賄賂反對派政黨議員及政治領袖的黑金案一筆勾銷,嚴重破壞香港法治;

第二宗,本屆政府上任以來沒有不停步地跟進檢控非法佔中的三十九名主要搞手。在九男女的主要搞手被定罪後,(九宗案件原是上屆政府提交法庭審理的),竟然由律政司方面放聲氣,揚言檢控包括黎智英和李柱銘等三十九名罪犯的案件到此為止。未審先判,蓄意放生,自毀法治;

第三宗,本屆政府已拘捕而尚未檢控的非法佔中案件的七百多人,沒有不停步地跟進檢控,又沒有任何公開和合理的解釋;

第四宗,中央政府政法委點名的頭號現代版漢奸黎智英,卻竟獲本屆政府特別禮遇。刑事恐嚇東方記者案件,警方重案組已落口供,何以拖足兩年多不擺上法庭審訊,漢奸黎為何有此特權?

回顧本屆政府上任以來自侮的前科,就明白政府當局應對三個多月的暴亂為何會「三跪九叩」,軟弱無能、怕事避事、失職瀆職了。就明白港獨分裂勢力為何如此囂張瘋狂,公然打着幾十支美國國旗招搖過市,耀武揚威了。

王國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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