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下風雲:拖字訣不能止暴制亂

繼上周六全港多區不同陣營人士爆發大混戰後,昨日民陣又搞遊行,儘管警方不批准,但照樣有人湧上街頭,預料堵路、縱火、毀港鐵等例牌動作少不得。這樣的日子已持續三個多月,止暴制亂依然遙遙無期,到底市民何時才能結束惶恐日子?

林鄭政府的如意算盤是「保持絕對沉默」,任由暴徒盡情發洩盡情破壞,認為這樣拖下去,就能拖到他們意興闌珊,拖到師老兵疲。但正如日前一名上街示威者所說,他們是「騎虎難下」,只能硬住頭皮繼續鬧事。換言之,即使上街人數比高峰期已經減少,但仍有一票冥頑不靈的人死撐下去。又由於每次上街例必爆發衝突,店舖被迫落閘,遊客拒絕進來,經濟很快就會被拖至崩潰。

事實上,反修例風暴不同於一四年的佔中,那時候示威者仍大致遵守「和理非非」的遊戲規則,政客和市民仍會同暴力割席,而且他們只在特定範圍堵路,故港府的拖延策略奏效。今次則不同,由反對派政客到縱暴市民再到前線「勇武者」皆視暴力為合理,暴力行動不斷升級,到處打砸縱火,警察更成為眾矢之的。早前已有休班警員疑因反修例執法而被激進暴徒斬至垂危,又有警員被咬斷手指,更有縱暴市民拍手叫好,整個社會是非顛倒,法治淪喪,港府依然採取拖字訣,只會令暴徒更無法無天,也只會令社會付出更沉重代價,所有人都會遭殃。

有識之士不斷要求港府盡快就「禁蒙面法」立法,暴徒一旦失去保護罩,所做的違法之事就再難掩飾,暴力衝擊只能偃旗息鼓。「禁蒙面法」在歐美多個國家早就實施,港府實行拿來主義即可,完全符合國際標準,何況現在是非常時期,交付立法會審議根本不切實際,當務之急是引用《緊急法》先就「禁蒙面法」立法,這才是止暴制亂最有效的第一步。林鄭一味迎合反對派而死拖爛拖,最終必然引火自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