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逃犯例原意為潘曉穎雪冤 政府未釋疑釀香江大流血

【本報訊】港府提出修訂《逃犯條例》的觸發點,是港男陳同佳去年二月涉在台灣殺害女友潘曉穎後返港,礙於港台之間並無移交逃犯協議,港方未能就其涉嫌殺人罪行把陳移交台灣,港府今年二月遂提出修例,冀把法例中不可移交至「中國其他部分」的限制移除,惟建議惹來社會廣泛疑慮,政府期間雖曾兩度提高移交門檻卻仍未能釋疑,觸發六月的大規模遊行示威及警民衝突,同月十五日特首林鄭月娥才宣布暫緩修例,可惜民怨無法止息,反修例一方提出撤回修例等五大訴求,各區遊行集會遍地開花,近三個月來流血衝突不斷,港府無力平亂、警方處理手法亦屢受質疑。

「暫緩」「壽終正寢」無助平亂

陳同佳去年涉在台殺人後返港,今年四月承認四項處理犯罪得益罪後被判監禁廿九個月,因在獄中行為良好可扣減三分一刑期,即實際刑期為十九個多月,減去他判刑前已被扣押逾十三個月,料最快今年十月獲釋。基於陳的刑期,港府自提出建議以來,一直指修例有迫切性,並指七月立法會休會前將是修例大限,然而坊間反修例聲音不絕,六月九日民陣舉辦大規模反修例遊行,遊行結束後,有示威者翌日凌晨圍堵及衝擊立法會,觸發事件中首場衝突,至同月十二日立法會原定就修例恢復二讀當天,示威者再次佔路、癱瘓交通及衝擊,警方需以催淚彈及橡膠彈等驅散示威者。

至六月十五日,即民陣再發起遊行前一天,林鄭終宣布暫緩修例,卻非完全撤回,民憤未有因而止息,翌日遊行人數更進一步上升,七月一日更有示威者闖入立法會大樓大肆破壞。七月九日,林鄭再指修例已「壽終正寢」,但已無助平亂,數月間衍生出突襲中聯辦、污損五星旗、不合作運動、全港大三罷、堵塞機場、「香港之路」及多區遊行等,而七月二十一日西鐵元朗站白衫軍襲擊市民等事件亦進一步推高民間對警方及港府不滿情緒。衝突持續至今,警方拘捕了逾千人並大量使用催淚彈及橡膠彈等,更曾出動水炮車及響過實彈示警,惟踏入九月風波仍未見平息,至昨日林鄭終正式撤回修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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