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儂牆斬人案導遊還押

將軍澳一條有連儂牆的行人隧道本周二凌晨發生斬人血案,造成三人受傷,警方同日拘捕一名中年男導遊,控告他三項傷人罪。被告昨由警車押送到觀塘法院應訊,他暫毋須答辯。控方指兩名女傷者仍在醫院留醫,警方暫時未能替她們錄取口供。辯方則為被告申請保釋,指被告兼負照顧八旬母親的責任,昨日剛好是其母親的生日,冀法庭批准被告保釋,讓他可與母親慶祝。惟裁判官下令把被告還押懲教署看管,案件則押後到十月十七日再訊,以待警方作進一步調查。

控罪指,被告洪震(五十歲)於今年八月二十日在將軍澳景林邨與頌明苑之行人隧道,非法及惡意傷害兩女一男,他們分別為姓黃和姓李女子,以及姓梁男子。

3人分別背頭手腳中刀

控方指案情嚴重,被告與三名事主互不認識,事發時被告到肇事行人隧道,並與兩名女事主交談,期間被告突然情緒激動,拿刀向兩女施襲,男事主嘗試將其中一女拉開,亦遭被告襲擊。三名事主送院治理,黃的背部有三厘米長刀傷,一度入住深切治療部。李的左手㬹有刀傷,左手及雙腳均受傷。梁的頭部有刀傷需縫七針,左耳亦受傷。

控方又透露,有閉路電視影到被告事後跑回他所住的頌明苑,他在事發後半小時換好衣服和離開住所大廈。有街坊在被告所住樓層的後樓梯垃圾桶內,找到懷疑是被告事發時所穿的衣服。同日下午約兩時,警方在羅湖關口拘捕被告。控方指,本案可能轉交更高級別法院審理,針對被告的證供強烈,被告曾潛逃返內地,因此反對被告保釋。

辯方透露,被告已離婚,他與八旬母親及十歲兒子同住頌明苑。被告於一九八五年來港定居,過往七年任職導遊,月入兩萬至三萬元,被告有一名從事運輸的兄長及一名任職侍應的胞姊。

冀保釋為八旬母慶祝生日

辯方提出以五萬元為被告申請保釋,他承諾若獲准保釋,可以不離開香港及不踏足肇事行人隧道。辯方又指,被告從母親知悉自己被警方通緝後,已即時返港協助警方調查,他過往無棄保潛逃的紀錄,而昨日是被告母親的生日,被告希望獲准保釋與母親慶祝。

惟保釋申請最終被拒,警方在案件押後期間將作進一步調查,包括向傷者及當時在場的證人錄取口供、翻查現場附近的閉路電視錄影、安排被告進行認人手續,以及替所檢取的衣物及刀進行指模校對及DNA化驗。裁判官問辯方需否社署介入照顧被告的母親,辯方表示不需要。

案件編號:KTCC 1584/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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