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場拘5示威者 或控非法禁錮

【本報訊】前晚在機場舉行的反修例集會演變成暴力衝突,兩名內地人被襲擊受傷。警務處助理處長(行動)麥展豪昨批評示威者為表達訴求犧牲別人,予以強烈譴責,但強調情況並不屬恐怖主義行為,強調警方沒有派人喬裝示威者在機場集會,警方前日在機場拘捕五人,涉及非法集會、襲警及藏有攻擊性武器。

3男涉天水圍擲煙花被捕

警察公共關係科總警司謝振中表示,得悉機場管理局已取得臨時禁制令,警告如違令會構成藐視法庭,警方在需要時會配合機管局和執達吏執行禁制令的工作。謝表示,前日被捕的五名人士,年齡介乎十七至廿八歲,全部涉及非法集結,其中兩人涉嫌襲警及藏有攻擊性武器。他指,在機場生事的刑罰較重,即使是舉起雙手阻人離開,亦有機會干犯非法禁錮罪、遊蕩及普通襲擊罪。

至於前日一名警員被示威者推到角落然後拔槍,麥指,當時警員的警棍和胡椒噴霧被搶,其拔槍的決定絕對正確,而且英勇、果斷和克制。至於前日有警員身穿特別服裝出動,機場警區署理指揮官劉榮基指,該批人員是機場特警,身穿訓練服裝是因當時被急召出動,無法更換制服。

另外,上月卅一日凌晨有人駕駛私家車向天水圍警署外集結的人士投擲煙花爆竹,之後逃去無蹤,事件共造成六人受傷,警方經過近半月調查,昨於元朗拘捕三名分別姓邱(廿七歲)、姓陳(卅四歲)及姓郭(廿六歲)本地男子,涉嫌「非法燃放煙花爆竹」及「行使虛假文書」。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