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噴黑交通燈 骨折女被告准保釋

【本報訊】四男一女被指於本月五日凌晨在荃灣噴黑四盞交通燈,各被控刑毀等控罪,案中四名被告早前已先後被帶到法院出庭應訊,餘下一名卅二歲女被告劉佳玲因被捕時受傷肋骨骨折,上周五未能出席西九龍法院的聆訊,昨晨出院隨即被帶到九龍城法院提堂。控方申請暫時毋須答辯,將案件押後至十月二日連同同案其他被告一併再訊。

報稱自僱人士的劉佳玲,與早前已提訊的被告陳祖澤,一同被控刑毀楊屋道與聯仁街交界南行線行人過路線的交通指揮燈的綠燈。他們二人另各被控一項未能出示身份證供警員查閱。辯方透露,劉的兩條肋骨骨折,醫生建議她向腦神經科跟進。

禁離港須宵禁 每周報到

劉現獲准以一千元保釋,但需遵守一系列保釋條件,包括不得離港、每周到沙田警署報到一次及每晚凌晨十二時至翌晨六時遵守宵禁令等。

案件編號:WKCC 3284/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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