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朗襲擊事件 郭卓堅控3指揮官失當違警例

【本報訊】「長洲覆核王」郭卓堅就元朗七月廿一日發生白衣人毆打市民事件,質疑警方在接獲相關消息後故意不作為,因此入稟高院申請司法覆核,控告警隊元朗區指揮官李偉文、八鄉分區指揮官李漢文、及元朗助理指揮官(刑事)游乃強等三人,要求法庭裁定他們公職人員行為失當和違反警務條例。

接報案後遲數十分鐘到場

郭昨入稟後向記者表示,元朗事件發生時,他不在現場,但據新聞報道所見,當區區議員在事發前一日已通知元朗區的警民關係主任,告知會有歹徒穿白衣為記,持武器闖入港鐵站打人,但三名答辯人在接獲消息後故意不作為,事前不作準備,而到了事發之時,無辜市民打999求助,港鐵職員又以直線通知警方,他們仍決定延遲數十分鐘,待白衣人離開後才派警察到場,令大批在元朗站的市民受傷。此外,傳媒更拍到警察與白衣人閒談。郭認為,上述事件已構成公職人員行為失當及違反警務條例。

案件編號:HCAL 2216/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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