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法竟然是錯 天下大亂有因

飛鳥盡,良弓藏。七警在佔中期間執法變犯法,被裁定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成,判監兩年,七警不服提出上訴,昨日終有結果。儘管上訴庭裁定其中兩警上訴得直,但餘下五警的定罪上訴遭駁回,須即時入獄。判決一出,法庭哭聲震天,司法對執法傷害之深,毋庸贅言。

覆轍在前 誰敢冒險

七警是首批在佔中期間執法而被檢控的警員,上訴庭判詞指出,其中兩名警員因為無證人從影像辨認過他們的身份,認為定罪不穩妥,故獲撤罪;餘下五警則因為「以觸目驚心的手段犯法」,「有辱警隊名聲,影響香港國際城巿聲譽」,判監無可避免,但同意原審法官判刑起點過高,酌量減刑至入獄十五至十八個月。

判決結果並不令人意外,從前警司朱經緯連上訴許可也不獲批准,已知執法有罪、犯法有獎才是司法主旋律。可以看見,法庭當初沒有將疑點利益歸被告,令兩警受盡精神折磨;而上訴庭對其餘被告執勤時所承受的壓力、被人挑釁等因素一律不作考慮,更無考慮警員之所以涉案,全因出於維護法治、捍衞政府的動機,司法不支持執法彰彰明甚,所造成的傷害極之深遠。

現在的香港一片混亂,今日的「光復元朗」更可能掀起一場可怕的腥風血雨,但七警和朱經緯覆轍在前,上訴庭的判詞聲聲入耳,還會有警員願意冒險挺身而出嗎?隨着反對派步步進逼,暴力程度不斷升級,有警員被打至重傷,有警員被咬斷手指,但警方即使只是使用適當武力,都被指摘為濫用暴力,百詞莫辯。在這樣的情況下,反對派愈來愈猖狂,連中聯辦也敢冒犯,塗污國徽,挑戰一國底線,不足為奇矣。

試想想,若有示威暴徒咬斷美國警察手指,衝擊白宮佔領議會大肆破壞,美國警察不開槍平亂才怪;又如法國黃背心運動,法國警察出動水炮車、催淚彈、震撼彈、橡膠子彈等武力,不少示威者被打至重傷,這些顯然才是真正的國際標準,為何反對派不大聲告訴港人?

「世溷濁而不清,蟬翼為重,千鈞為輕;黃鐘毀棄,瓦釜雷鳴;讒人高張,賢士無名。」佔中以來,歪理邪說謬種流傳,「違法達義」蔚然成風,來到今日更是「大放異彩」,奸邪之徒橫行無忌,正義忠良遭受打壓,社會瀰漫仇警情緒,甚至連港府內部都出現對抗潮、倒戈潮。造成這個局面的深層原因,無非就是司法顛倒是非,包庇邪惡,姑息養奸,助長妖風。這些年,不是「執法有罪、犯法有獎」,就是「警察拉人、司法放人」,佔中案的主要搞手之中,只有九男女被檢控,包括壹傳媒黎智英在內的三十九人一直逍遙法外。黎智英在今次反修例風暴中又站在最前線,覲見美國主子時甚至口出狂言,要求美國制裁中港官員,瘋狂至此,不就是恃着有司法保護傘撐腰嗎?

三種情況 已經應驗

名正則治,名喪則亂。香港法治掛羊頭賣狗肉,公義無法彰顯,必然導致天下大亂。現在警隊人心渙散,港府無法維持管治,香港恐怕很快就會氣絕身亡。內地官媒早前闡述,若香港出現三種情況,內地可考慮出動解放軍駐港部隊,包括香港因政治動盪出現人道主義災難,例如不同派系相互大規模仇殺,陷入無政府狀態;極端分子搞武裝暴亂,警方無力維持治安,以及出現愛國力量遭大清洗,香港倒向美國等外國勢力。顯而易見,上述三種情況已全部在香港應驗。

可笑的是,建制派中人仍在發夢,仍相信港人會回歸理性,會自行修復局面,港府有能力收拾殘局,不相信現格局需出動解放軍。他到底憑甚麼這樣樂觀?隨着示威不斷升級,日日都有遊行,中聯辦遭受衝擊,區區都見全武行,連機場都有示威,元朗甚至發生無差別暴打市民事件,多國相繼對香港發出旅遊警示,香港彷彿淪為第二個敍利亞,這一切在在顯示,顏色革命,劍指一國。一旦「光復元朗」搞出人命,局面勢必無可挽回,那時才來出手已經太遲。

鄧小平說過,駐軍不僅象徵中國收回香港主權,對香港來說更是一個穩定因素。他早已預見在外部勢力干預下,香港隨時都有可能發生動亂,養兵千日就是用在一朝。《基本法》亦有條文列明,特區政府在必要時可向中央政府請求駐軍協助維持社會治安;全國人大常委會亦可因應香港發生港府不能控制的危及國家統一或安全的動亂,而決定香港進入緊急狀態。沒有人想走到這一步,但當香港已到了最危險的時候,何去何從,便繫於港人以至中央的一念之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