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定唔告黎智英 律政司變推政司 卸責警方 漠視法治

壹傳媒黎智英前年六月涉刑事恐嚇東方報業集團(下稱「東方」)男記者,案發至今律政司一直「唔敢認唔敢告」黎智英,拖延超過兩年。為討回公道,東方與受害記者鍥而不捨在本月四日第十三度去信律政司要求交代案件進度,惟在近期《逃犯條例》爭議中淪為「避政司」的律政司,再變身「推政司」,繼早前將處理《逃犯條例》的工作推卸給保安局局長李家超後,本月十八日就第十三封信的回覆亦將責任推卸警方,一如過往、搬字過紙以虛話回覆,全無正面回應案件檢控進度,七百多字的回覆中,更有六百多字是為其醜聞解畫。各界炮轟律政司經常推莊、玩失蹤,應做唔做,在近日爭議聲中怯於黎是反對派媒體老闆而應告唔告,完全漠視法治精神和將律政司應有責任推得一乾二淨。

黎智英公然以粗言辱罵恐嚇東方男記者案件發生已逾兩年,案件證據確鑿,律政司卻一直對黎智英不提告,受害記者早前再在第十三封信中向律政司提出七條問題,追問檢控進度和要求作出合理交代。

重複多藉口 答完等於冇答

律政司日前以電郵回覆,但內容與過去的回覆一樣重重複複、虛話連篇,繼續聲稱得悉申訴專員公署的報告,已作跟進及回應公署,又繼續指「由於警方現正就閣下(受害記者)查詢的案件進一步向律政司徵詢法律意見,本司現階段不宜評論案件的具體進度及處理方向」,以及「處理需時」、「需視乎多項因素」等等,又一味重申「無論案件是否涉及公眾或傳媒,絕無任何政治考慮」,藉口一大籮,最終「答完等於冇答」。

違法佔中未告 七警已判刑

法律面前應人人平等,但律政司過往已多次姑息養奸、放生黎智英,包括黎涉向民主派等人秘捐的黑金事件,以及黎參與違法佔中等。但七名警務人員在佔領行動期間執勤,在金鐘涉襲擊案件就早已完成檢控判刑。而黎涉刑恐東方男記者,整個案發過程更已被錄影,有相有片,律政司至今竟視而不見仍未作檢控,惹人質疑背後有政治任務,意圖再次放生黎。

懶理申訴署指控 乜都唔做

事實上,受害男記者去年八月已向申訴專員公署投訴,今年一月公署亦確認律政司涉違反服務承諾的投訴成立,律政司都一直未就公署的指控公開回應,亦令人質疑律政司打算「乜都唔做、乜都唔告」。律政司更成反中亂港傳媒保護傘,一直謹守愛國愛港原則的東方卻屢遭針對。

「律政司樣樣嘢都推莊、玩失蹤,佢話警方就案件向律政司徵詢緊法律意見,咁個責任咪喺律政司度囉,其實佢答乜嘢呢?我都唔係好明。」立法會議員葛珮帆直指律政司無理推卸責任,解釋法例的工作又推,檢控的責任又推,「想佢出嚟講清楚就神隱唔見咗」,市民已失去耐性,促其盡快現身交代。

議員促交代 學者質疑偏袒

「按道理搜證階段已經完成晒,律政司應可決定告定唔告。」理工大學專業及持續教育學院講師陳偉強批評律政司做法卸責,沒想到律政司對這簡單且證據確鑿的案件,拖延超過兩年都無答覆,「偏袒同保護傘肯定有」,更惹人質疑律政司是怯於黎智英身為反對派媒體老闆,在近日風雨飄搖的日子,更不敢檢控。

拖逾兩年 有錄影證據確鑿

事件於前年六月四日傍晚發生,黎智英在維園出席六四祈禱會後,突走到一名在場進行正常採訪的東方男記者前面,一邊用右手指着其面部,一邊用粗口辱罵,並以「×你老母×」、「我實會搵人搞×你」、「我影×咗你嘅相」等粗言恐嚇,黎當時的惡行已一一被錄影,證據確鑿,令受害記者終日飽受身心及精神困擾,深感人身安全受威脅,更出現心悸失眠徵狀,需接受精神科及心理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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