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上訴駁回 酒吧泰妹揸波遊戲 女負責人營淫窟入獄

警方去年中五度派員喬裝顧客到尖沙咀一間酒吧「放蛇」,發現該店安排泰籍美女陪坐,並會邀請客人大玩「Let's play揸波game」,客人可把臉放在泰女胸部、私處或「揸波」等。酒吧女負責人今年初經審訊後,在裁判法院被判五項管理賣淫場所罪罪成和監禁八個月。她其後提出上訴,並獲准保釋。她昨在高院上訴時,聲稱涉案泰女不是妓女,泰女讓客人「揸波」只是對遊戲勝出者的獎勵,不屬賣淫。法官聽取雙方律師陳詞後,即時駁回上訴,她要即時入獄繼續服刑。

四十七歲上訴人嚴慧嫺,昨透過律師表示,本案涉及管理賣淫場所,故要界定案發時的行為是否涉及賣淫活動,而根據案例,賣淫活動不一定要有性交,也可包括手淫及口交等性活動,但本案件涉及的行為並不涉及性活動,該些泰籍女子亦不可視為妓女,而且「揸波」是經過雙方同意,以作為遊戲勝出者的獎勵,本案的行為不致令嚴入罪。

性含義超出社會可接受標準

律政司一方回應指,本案的「遊戲」除「揸波」外,更包括把泰女的臉貼在客人下體上、讓客人將臉貼在她們的胸部、坐她們大髀等,該些行為已涉及一定程度的性活動,有關性的含義已超出社會可接受最低標準。此外,上述活動等同過往的「跳茶舞」及「魚蛋檔」等,該些過往的活動雖不涉性交,但也被社會大眾視為有猥褻的行為。因此,本案即使沒有性交、手淫等,但仍屬於賣淫,嚴被定罪並無不妥。

嚴被指於去年五月六日至六月二十二日,在柯士甸道「新泰皇」酒吧管理賣淫場所。警方於去年中五度派人喬裝顧客到涉案酒吧放蛇,發現酒吧提供名為「Let's play揸波game」的遊戲,酒客可憑二十元一張的「換領券」,與泰籍吧女玩該擲骰子遊戲,勝出的可「揸」吧女胸部,甚至把臉放在她們的胸部及私處等。

案件編號:HCMA 63/2019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