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便秘嫗診後肺炎亡 上門醫生報告多甩漏

患有長期病的印尼女華僑因有便秘和腹痛,其女兒致電香港急症中心,要求用私家救護車送她到養和醫院,但因中心未能安排,而選用外診醫生服務,急症科醫生上門檢查時認為女華僑肺部「好清」,處方藥物後離去,惟女兒未幾發現她沒有呼吸,她被送院不久後,同日因肺炎離世。死因庭昨就事件召開研訊,裁判官發現該醫生在醫療報告中連死者的性別、姓名和藥名都寫錯,又追問該醫生為死者檢查肺部時為何只聽她的前身,而沒有聽她的背部。該醫生指受限於現場環境,他已盡力檢查,又指他當日曾力勸家人送死者入公立醫院詳細檢查,但家人「斬釘截鐵」拒絕。

按庭上證供,涉案醫生司徒敬豪於一六年三月二十三日正午,收到死者賴來香(終年七十五歲)女兒江芝嫻的電話,江要求其公司派出私家救護車送死者到養和醫院,但司徒指其公司的救護車正處理內地個案,提議江使用上門醫生報務,江同意。司徒於同日下午四時半到死者位於將軍澳的住所,從病歷得知,死者有長期類風濕關節炎、支氣管擴張和腎石致尿道炎等紀錄。

家人要求下 注射止嘔藥

司徒其後為死者檢查,當時死者可以簡單回答問題,也能舉手配合,檢查結果顯示她的維生指數正常,聽診顯示她肺部沒有異樣。他考慮到死者有便秘腹痛、脫水、食欲不振和懷疑有炎症,病況複雜,遂建議家人安排死者入院,但家人因曾在將軍澳醫院有不好經驗而拒絕,他最終處方藥物,並在家人要求下為死者注射止嘔藥,以及處方甘油條。

死因裁判官發現,司徒在首份為死者撰寫的醫療報告中多處出錯,包括寫錯死者性別、英文姓名和藥名等,後來才在補充報告中更正,質疑他:「你究竟睇邊個病人啊?」司徒承認出錯並致歉。

死因裁判官指,按死者家庭醫生陳真光的證供,死者肺部有雜音,驗屍結果顯示死者有肺氣腫,並有黃痰這些肺炎病徵,司徒理應察覺有問題。司徒解釋死者長期臥床,肺炎病徵都集中到肺部近背位置,但他只能用聽筒聽死者肺部近前身位置,加上房間開了窗令現場較嘈吵,影響聽診。

稱房間較嘈雜 影響聽診

死因裁判官追問,他為何不要求關上窗門,並請家人協助扶起死者,讓他可在死者背部聽診?司徒同意若可以在背部聽診,檢查效果會更佳,但因死者身體脆弱,故他沒有提出要求,並強調已在有限資源下做好檢查。

死因研究主任則指,專家報告顯示止嘔針有機會令病人神志不清和呼吸困難,故用於長者時應加倍小心。司徒同意有此副作用,但根據經驗,他所使用的劑量不會引發此情況。

案件編號:CCDI 270/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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