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亞迪充電站全停車主鬧爆

比亞迪昨起即時停止全港充電站的服務,電動車車主炮轟該公司的通知過於倉卒,令他們大失預算。環境保護署發言人證實,據該署了解,比亞迪基於商業決定,昨起停止提供充電服務。消費者委員會提醒市民,要留意與車廠的合約內容及承諾,又指在任何情況下,均不應單方面更改合約內容,批評有關做法不便消費者。海關稱正了解事件,表明一旦發現有人違反《商品說明條例》,會採取適當跟進行動。

本報記者昨日到設有比亞迪充電站的大埔富善停車場視察,發現設有充電器的車位雖有車停泊,但並非電動車。職員稱使用充電站的電動車不多,因此只留下一個車位供充電之用。現場可見,個別車位有標示「電動車優先使用」,但附近未見有告示通知充電站停用。

消委會指合約未列明提供

消委會總幹事黃鳳嫺指,該會曾檢視車主與有關公司簽訂的合約,當中並無列明會提供充電措施,希望該公司在商業考慮與車主使用問題之間取得平衡,考慮如何提供相關措施方便車主。她又提醒有意購買電動車的消費者,買車前要留意日後充電安排,例如生產商有否提供充電設施,以及充電插頭的通用性及充電時間等。

未配備指定充電線需購買

環保署回應時引述比亞迪表示,e6電動私家車的車主若配備指定充電線,即可如其他電動私家車般,使用私人物業安裝的中速或標準充電器,亦可使用包括公共充電網絡的中速或標準充電器。據比亞迪指,部分e6電動私家車已配備指定充電線,而沒有指定充電線的車主,可聯絡比亞迪購買。

根據環保署數字,截至今年五月底,本港共有二千二百多個不同類型的公共充電器,包括政府和非政府。政府已撥款一億二千萬元在未來三年擴大政府停車場提供的電動車公共充電網絡,預計公共充電器至二○二二年會由七百個增至一千七百個。惟政府的政策方針顯示,公共充電網絡主要是輔助設施,並非亦不能替代日常電動車充電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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