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搪瓷大王家族爭產案:表姑姐指曾幾乎每天遭被告打

【本報訊】已故「搪瓷大王」陳兆民的長孫陳禹嘉(原告),要求法庭確認其祖母黃秀珍的遺囑有效,但遭其姑姐陳美珠(被告)反對,案件昨繼續於高院審訊。原告傳召其表姑姐出庭作供,該名女證人表示,她小時候因家貧被安排在陳家寄居,但被告差不多每天都打她,當她昨講及童年往事期間,更一度感觸落淚。

現年六十八歲的女證人黃香君,是黃秀珍兄長的女兒。女證人昨在庭上表示,她在上海出生,六歲時因家貧被父親安排來香港,交給她的姑姐黃秀珍照顧,與姑丈陳兆民、表哥陳一心(原告的父親)、表姐陳美珠(被告)同住,她甫踏入陳家,比她大五歲的被告便對她說:「我姓陳,你姓黃,我係表姐,唔好叫我姐姐」,當時已令她自覺似被遺棄。

女證人續指,被告之後更差不多天天打她,又罵她是「妹仔」,被告有時會用藤條,更試過打到她流鼻血。她只要聽到被告開門聲,她便循後門逃走,她有時匿車房或街上徘徊,要警察帶她回家。黃秀珍後來透過教會安排,讓她在澳門寄宿。她在廿五歲時決定去美國留學。那時被告正在紐約留學,她為避開被告,特地揀選離紐約最遠的三藩市讀書。

辯方呈合照證關係良好

另外原告陳禹嘉在證供指其祖母與被告關係惡劣,被告的大律師質疑原告的說法,並出示多張黃秀珍與被告出席親友聚會的合照,顯示黃秀珍表現愉快。對於原告透露黃秀珍在一九九九年報警稱遭被告強開保險箱,被告一方反指,被告是獲授權開箱,並有黃秀珍簽名文件為證,警方調查後亦無後續行動。

案件編號:HCAP 15/2013, HCA 1284/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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