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律師公會籲守法 指闖立會涉刑事

【本報訊】《逃犯條例》修訂觸發連串示威衝突,大律師公會昨日發文指,七月一日示威者闖入立法會大樓,個別人士已干犯不同刑事罪行,而守法是法治重要元素之一,但法治亦包含其他同樣重要的元素。

公會要求港府需向社會人士,包括示威人士,就過往數星期的公眾訴求作誠懇回應,若政府拒絕與公眾就重大及迫切議題對話,屬違背法治精神行徑。

公會要求港府須與社會各方包括示威人士進行開放溝通外,亦重申政府應設立獨立調查委員會調查六月十二日發生的示威及警民衝突,並由一個具公信力及司法經驗的人士主持。委員會亦應調查七月一日立法會大樓內外發生事宜,包括甚麼情況下大樓沒有得到保衞。

雖然監警會已設立專案小組,就過往數星期的示威衝突作調查,但公會認為監警會不能涉足法定獨立調查委員會的法定權力及可調查範圍,亦不能傳召證人出席聆訊及提交文件的權力,未能保護提供資料人士;而法定獨立調查委員會除可調查在關鍵時間發生了甚麼事及為何發生,亦能保障證人毋須因提供有關證據而涉及刑事及其他民事法律程序負上法律責任。

近日公眾活動 監警會主動審視

另監警會昨召開特別內務會議,一致通過主動對近日的大型公眾活動進行審視,向特首提交報告及向公眾交代詳情。截至昨日,須向監警會匯報投訴有五十三宗,須知會投訴為六十八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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