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警會前委員:投訴速龍小隊宜拍片佐證

【本報訊】政府修訂《逃犯條例》引發警民流血衝突,警方俗稱「速龍小隊」於上周三(12日)清場時未有在制服中展示警員編號引起爭議。監警會前委員鄭承隆昨表示,市民若需要投訴,卻未能識別「速龍小隊」警員編號,可記下事發時間及警員身高,並留意警員頭盔後是否有號碼及有否佩戴肩章等,最重要是拍下事發影片,相信有七成機會可找到有關警員。

未考慮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

鄭昨於電台表示,他個人認為警察不會亂打人,監警會視乎現場情況判斷警方有否使用「不對等武力」,如監警會見到在場人士已無反抗能力,但仍繼續被警員毆打數分鐘,便是過分。鄭指,若在場人士已被扣上手銬,則「掂都唔可以掂」。他指,如有人投訴當時指揮官的處理手法,監警會有機會向警方索取行動指令,相信有助還原事件。

至於是否同意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調查及檢討警方在近日衝突中使用武力是否恰當,鄭認為,有待投訴警察課及監警會完成調查報告後,若大家仍有不滿,甚至認為報告「離地」,才考慮獨立調查委員會,強調目前按機制辦事會較合適。災後心理輔導協會設立的救心熱線昨表示接獲的求助個案累積至一百零八宗,當中僅有一宗個案毋須接受治療。協會指求助人普遍出現如憤怒、自責、無力感、恐懼及擔心等情緒。協會呼籲市民注意個人心理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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