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展前貸款顧問欺詐囚14月

【本報訊】星展銀行(香港)有限公司前私人貸款業務男顧問,在一五年七月至十二月期間,向星展隱瞞七名貸款申請人其實是由財務中介公司轉介,誘使批出共逾一百四十七萬元貸款,令該顧問獲發五萬多元佣金,該名業務顧問葉建明早前已認七項欺詐罪,判囚十四個月。

同案另一被告監10個月

同案另一被告、財務中介公司的前高級理財分析經理吳紹倫,則不認罪,經審訊後被裁定串謀欺詐罪成立,昨於區域法院被判囚十個月。法官指,案件有計劃及預謀,手法與非法高利貸無異,對港金融機構造成負面影響。

案件編號:DCCC 742/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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