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應告唔告 黎智英屢獲放生

【本報訊】壹傳媒黎智英前年涉嫌刑事恐嚇東方報業集團(下稱「東方」)男記者,東方鍥而不捨與受害記者先後共十二度去信律政司,追問檢控進度及要求合理交代,惟律政司草草回覆一堆虛話,言詞龜縮,完全無心作出正面回應。而黎於一四年公然參與違法佔領行動,律政司亦未有提出檢控,令人質疑黎是否擁有「司法保護傘」,屢被放生。

接12封信 回應虛無縹緲

黎智英前年六月涉嫌刑事恐嚇東方男記者,過程有片有相,證據確鑿,亦已報警處理,惟檢控黎與否一直未有下文。東方去年二月廿五日首度正式去函律政司要求盡快交代,其後亦多次去信,惟律政司回覆內容敷衍,部分信件更如石沉大海,違反須在十四個工作天內作回覆的服務承諾。今年一月,律政司遭申訴專員公署調查確認違反服務承諾,惟受害人上月二日第十二度去信,律政司回應仍虛無縹緲,毫無悔意。

律政司放生黎早有前科,黎於一四年被揭發秘密捐款予民主派政團及時任立法會議員,廉政公署一度上門搜證調查,但律政司司長鄭若驊上任不足一個月,律政司就宣布放生黎。一四年九月爆發佔中,黎經常在金鐘佔領區「打躉」,甚至被指是佔中「幕後黑手」及金主,惟包括黎在內的卅九名主要搞手至今仍未「落鑊」,引起各界不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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