擊楫中流:林鄭之敗

特首林鄭月娥昨日下午召開記者會,宣布暫緩修訂《逃犯條例》工作。她承認解說溝通工作不足,市民對修例有擔心、疑慮,對修例過程有猜忌,政府會重新與社會各界溝通,做更多的解說。她又說保安局局長將收回就條例草案恢復二讀的預告,即立法會審議工作將會暫停,直至完成溝通和解說工作,但無意就這些工作設下時限。林鄭在記者會上表示感謝建制派叫她「停一停、諗一諗」,對於令香港社會再現矛盾則表示遺憾。至於有不少記者問及她會否下台表示負責或向市民公開道歉時,她都顧左右而言他,沒有正面回答。林鄭承認暫緩修訂《逃犯條例》工作,是因為解說溝通工作不足,換言之,即是「政治溝通」工作徹底失敗。政府研擬重大政策或宣導政令,除了必須博采周諮,並通過新聞媒體向公眾解說,還必須與不同政黨進行溝通。

政治溝通的原則和策略固然重要,但溝通必須以聆聽「民意」為基礎,否則便會注定失敗。「民意」不是一個抽象、籠統的觀念,也不是「民眾的意見」那麼簡單,它代表一個政治實體中的分子所表達的三個層級的不同意見:第一是「共識」。這是說一個國家、社會或政治實體,經過歷史的發展,長期奮鬥後建立的對於「國家目標」和「達到目標的基本手段」所得到的共同意見。在香港而言,政治開明、法治健全、經濟繁榮、社會安定、民生樂利等港人「共識」,相信不會有甚麼分歧?但是「共識」是需要經過時間而凝聚的,重要的公共政策的研擬和推動,也必須建構「共同意見」,至少是要找出「最大公約數」,才不致眾說紛紜。

第二是「主張」。這是一個社會各個人群為自己的利益或理想而提出的意見,也是主觀的意見。不同的主張可能會互相牴觸、扞格。此間建制派與非建制派政治團體的主張很多時候都不同,在一個多元化的社會,本來沒有甚麼問題,但是他們連對大多數人的最大利益的「共識」也沒有,不同的主張便不能互相激盪,甚至並存了。第三是「民心」。這是大眾的意見,即一般民眾的意見傾向,也就是說話聲音最小,又說不出去的人。「民心」往往只能在社會出現重大危機時才可以顯現。上述三個層級的「民意」中,最重要的是「民心」,卻往往被忽略。極權社會的「民心所向」是指統治者塑造的「眾望所歸」情況,民主社會的「民心所向」則是指大多數人對公共政策的意見。「民心」就是「共識」和「主張」的基礎。

林鄭遭遇上任以來最大的挫敗,她的失敗也是特區政府的管治失敗,她個人的進退得失事小,但香港的不斷沉淪事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