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深水埗槍擊案 被告另涉藏武 囚3個月

【本報訊】今年四月在深水埗鬧市街頭發生的「石屎槍」槍擊案,被指疑是槍手的涉案男子,亦另涉一宗在公眾地方藏有攻擊性武器罪。涉案卅四歲被告楊永松,早前認罪,昨於西九龍法院被判監三個月。報稱無業的被告楊永松,控罪指他在今年三月二十日,在深水埗通州街公園內管有攻擊性武器,即一支伸縮棍及一把摺刀。至於他涉及的街頭槍擊案,被控一項意圖傷人罪,該案於六月廿日在西九龍法院再提訊。

案件編號:WKCC 1178/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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