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地鴻爪:逃犯修例 劍在項上

在反對港府修訂《逃犯條例》一役中,漢奸黎又走上最前線,他聲稱修例惡過二十三條立法,一旦通過,香港人隨時有被拉被鎖之危,但又認為在中美貿易戰的情況下,只要在立法會拉布、發動支持者示威,加上向山姆大叔求援,由外部勢力發聲施壓,有機會迫使港府收回成命。他有篇文章講到「趁佢病攞佢命」,所謂「趁佢病」,就是利用中央在貿易戰的被動局面,而「攞佢命」,自然就是迫使港府放棄修例,進而趕林鄭下台了。

漢奸黎視修例為洪水猛獸,「惡過二十三條」,並不完全沒有根據。二十三條經由本地立法,即使通過了,也是本地起訴、本地判決,鑑於本地司法機構的政治立場,再參考過往案例,漢奸黎對此並不擔心,他一早揚言「不怕坐監,只怕洗廁所」並非無的放矢,而是吃定香港司法不敢拿他怎麼樣,最多判社會服務令而已,不痛不癢。但《逃犯條例》一經修訂,香港與內地可以引渡逃犯,那就截然不同了,漢奸黎之流完全有機會被控觸犯國家法律,被引渡到內地受審,失去保護傘的漢奸黎,只能伸長脖子,任憑處置。

可以說,引渡修例一旦通過,就有如一把達摩克利斯之劍,懸在漢奸黎一夥的頭顱上,隨時可能落下來,他們能不害怕嗎?能不心存顧忌嗎?能不提前着草或移民,免得落入朝廷手上嗎?正如立法會一再鬧出宣誓風波,但全國人大釋法之後,多名政客被剝奪議席,甚至無法入閘參選,從反對派再不敢在宣誓環節加料搞搞震,就知道法律的威力之大。

但漢奸黎以為只要山姆大叔出面,中央就會讓步,港府就被嚇尿,目前來看是一廂情願。港府明言不會撤回條例,保安局建議繞過法案委員會直上立法會二讀,在建制派人多勢眾下,只要付之表決,必定通過,唯一可慮的就是建制派內部分裂,重演「等埋發叔」的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