擊楫中流:黨同伐異

當下香港的政治亂象,並非天意而是人為。一個缺乏民意基礎的政府本來就應戒慎恐懼,兢兢業業的做事,然而在上位者剛愎自用,目空一切,高薪低能的官員更是成事不足敗事有餘。至於職司監察政府的立法機關的所謂民意代表,不是口號當行、喧囂無狀,便是反動保皇、與民為敵。立法會有許多黨派,據說分屬兩大陣營,建制派與非建制派,或曰建制派與民主派。依筆者愚見,立法會的政治光譜十分模糊,那些自稱為政黨的政治團體或組織同質性甚高,都是「同陷小人而不知」的「朋黨」。香港沒有政黨,只有「小人與小人,以同利為朋」的朋黨。香港更沒有政黨法規範政黨政治的健全發展。

北宋歐陽修有《朋黨論》:「大凡君子與君子以同道為朋,小人與小人以同利為朋,此自然之理也……小人所好者祿利也,所貪者財貨也。當其同利之時,暫相黨引以為朋者,偽也;及其見利而爭先,或利盡而交疏,則反相賊害,雖其兄弟親戚,不能相保。故臣謂小人無朋,其暫為朋者,偽也。」歐陽修的《朋黨論》是回應政敵的批評,對於小人用來陷人以罪,君子為之談虎色變的「朋黨之說」,歐陽修不迴避不辯解,明確地承認有所謂朋黨,但有君子與小人的「真偽」之分。「君子與君子以同道為朋」,「小人與小人以同利為朋」,用現代的政治語言來說,前者就是以道義相結合,講公是公非的政治團體,後者便是以利益相結合,狗搶骨頭,利窮則散的狐群狗黨!

范曄《後漢書‧黨錮傳》:「自武帝以後,崇尚儒學,懷經協術,所在霧會,至有石渠分爭之論,黨同伐異之說,守文之徒,盛於時矣……逮桓靈之間,主荒政謬,國命委於閹寺,士子羞與為伍,故匹夫抗憤,處士橫議,遂乃激揚名聲,互相題拂,品覈公卿,裁量執政,婞直之風,於斯行矣。」這是「黨同伐異」的出處。

香港政治團體不分建制泛民,無一不是黨同伐異。「黨」用作動詞是「儻」,即是偏袒與結夥,「伐」則是攻擊,黨同伐異就是:與自己觀點相同的就袒護,與自己觀點不同就加以攻擊。「黨」用作名詞則是朋黨、政黨,黨同伐異便是拉幫結派,夥同自己人,攻伐政治異己。中國人自古就聞「黨」色變,到了現代,頭腦清醒的人,對國民黨和共產黨這兩個列寧式政黨,是不會有甚麼好感的。不是「一黨訓政」便是「一黨專政」,人民只是鞏固權力的工具,與西方民主政黨的政治權力來自人民更是大異其趣。今天香港沒有民主法治保障、規範下的所謂「政黨政治」,也只是拉幫結派,朋比為奸,黨同伐異便成為其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