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酒店地延利用期 議員促解釋

【本報訊】土地延長欠理據,議員促交代。澳門立法會議員區錦新早前提出書面質詢,要求政府交代路氹三幅酒店項目用地延長土地利用期的理由和準則,同時要求政府公開有關延長土地利用期資料。

涉事的三幅土地分別位於澳門東亞運動會體育館旁、嘉樂庇總督大橋側,以及路氹金光大道,三幅土地利用期已先後完結,惟土地的工程並未完成,部分甚至從未開始,區錦新指,相關土地沒有被收回,意味政府已批准延長土地利用的期限,要求當局交代承批人提出的理由,及政府接納相關理由的理據。

10月已提質詢 政府未有公開資料

區錦新強調,土地屬澳門重要的公共財產,涉及龐大的利益,公眾有知情權,他早於去年十月已提出質詢,惟政府卻以「土地承批人提出了不可歸責於其的理由,行政當局經分析後,批准了相應的延長土地利用期申請」為由,沒有公開或選擇性公開有關資料,質疑到底是法律不容許公開抑或是政府刻意迴避,故再度提出質詢,要求清楚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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