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射燈:明知違例不理 商場亦應孭責

普通食肆牌照對食店的環保、消防及排污有一定要求,飲食業內人士建議店主聘請專業顧問「出牌」,免違法經營,又指部分商場明知食店違例卻置之不理,亦應負上責任。

食物製造廠牌照要求較低

根據《食物業規例》,食店室內若設有座位及供人在店內進食,需持有普通食肆或小食食肆牌照,食店位於工廠大廈內則需持有工廠食堂牌照。食物製造廠牌照則規定,客人不能在店內進食,故此消防、排污及環保要求都較其他牌照要求低。

香港餐飲聯業協會主席黃家和表示,店主應選擇已取得普通食肆牌照或以食店為設計藍本的店舖,或聘請顧問出牌,以避免因不符合環保署、屋宇署或食環署而申請失敗。他認為,如商場起初沒有打造食街或食肆構思,卻容許食店在沒有合適牌照情況下營運,商場亦責無旁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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