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空頭支票男乜都呃一餐

現育有六名子女的「多仔公」,七年前先以空頭支票「呃錢」、「呃生仔醫療費」,期間雖兩度被捕,但未能阻止他以同樣伎倆攜妻帶子,接連入住多間服務式住宅等,涉款逾十萬元。他每次被人揭發其支票彈票後,便藉詞推託稍後「找數」,轉頭卻帶同一家大細離開,直到去年再被捕和收押。他昨在區域法院承認欺詐等罪。法官下令把被告還押至五月廿八日,待索閱其背景報告後再判刑。

均彈票收場 被捕保釋後再犯

被告王啓光(四十五歲)承認欺詐、以欺騙手段取得服務及不依期歸柙共十項控罪。案情指,一二年八月,被告向旺角一間護老院董事表示有意接手該院舍,三次開出面額數百萬元支票,惟支票全被彈票。被告期間以護老院新老闆自居,並主動開支票,稱替護老院繳交食材等費用,上述董事之後把相應的現金還給他,但被告開出的支票最終被彈票。被告藉此成功騙取逾一萬九千元。被告於一三年三月因上述事件而被控,但在法庭批准保釋後,沒有依令到法庭應訊。

被告一三年二月,帶同即將分娩的妻子入住香港浸信會醫院,他在妻子分娩後,用空頭支票支付醫療費用。被告其後再被捕,他聲稱會向醫院付款。被告獲警方給予保釋後,在同年七月攜妻帶子先後租住服務式住宅港威豪庭及康蘭居,又以多張空頭支票支付房租等,期間更曾租用港威豪庭的車位,兼享用會所服務。他每次只住數天,被發現支票未能兌現後便離開。

屢稱以為可用亡父遺產支付

被告及後再攜妻帶子到九龍維景酒店租住酒店房間,先以現金一萬多元入住數天,再圖以支票續租兩個月。惟酒店表示只收取由公司開出的支票時,被告遂要求酒店為他升級房間,再以他之前開設的公司名義,開出一張十五萬多元的支票給酒店。惟支票被彈票後,他隨即帶同妻兒離開酒店,雖然他表示會回酒店找數,但卻無下文。被告直至去年四月才再被捕。

辯方求情稱,被告每次開支票時,都以為可及時取得亡父遺產,將籌到資金以支付費用,最後未能如願。被告繼承了亡父魚類批發事業,他在一一年結婚後,因感經營困難,並希望有穩定生活,便想接手護老院。被告在妻子分娩時,想她得到較好的醫療服務,故安排她入住私家醫院。被告一家原本與外母一同住公屋,但因大家相處並不和諧,被告便帶家人遷入涉案服務式住宅。被告遷居不果後,才帶家人返回外母家中居住。

案件編號:DCCC 854/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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