訂場漏洞 遊學團平住康文署度假營

內地團霸公共場地當住宿早有前科。去年十月,本報直擊有內地遊學團為慳住宿費,入住康文署轄下的西貢戶外康樂中心。即使該署不接受租用度假營作商業旅館用途,惟目前規定非本地團體只需一名港人出示身份證便可訂場。有區議員表示,康文署應審視有關場地申請,以免被濫用。

該遊學團分別為期六日五夜及四日三夜,費用為四千三百多元及二千八百多元人民幣(約五千及三千港元),共有二十名內地小童。由一名港人預訂四間房,共三十二個床位,住宿及膳食費約為一萬港元。以每名小童成本不足一千元計算,遊學團賺約五萬港元。有職員透露,近年不少內地人入住度假營,規定港人可於三個月前預訂,非港人雖只可在營期十日前「執雞」,但旅行團為確保有位,通常由港人代訂。

區議員倡設限 港人優先

西貢區議員陳繼偉表示,康文署需要檢討申請場地規定,因為現時不少內地人會使用香港康體設施,情況較以前不同,他建議在申請時需註明有否商業性質,並規定在使用場地時有一定限制,如禁止拉橫額等展示商標,以及香港人有優先使用權,如限制非香港人在某個百分比以內,而他稍後會在區議會討論有關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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