橫眉冷看:不必對遊行人數過分敏感

剛過去的周日,民主陣線發起遊行反對政府修訂《逃犯條例》,宣稱參加者達十三萬人,警方則指高峰期有約二萬三千人。就算只得兩、三萬人,數目還是高於預期,故使部分建制中人亂了方寸,生怕反對聲音會愈演愈烈,有的甚至建議應將條例收回重擬。

如果你以為香港人會重演當年反對《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的局面,那是捉錯用神了,民心十分微妙,要懂得如何捉摸。以非泛民主派中人的身份,筆者昔日是少數「贊成」二○一四年佔領行動的時評人,不是贊成他們的理念,而是認為只要讓反對派大鬧一場,市民的怨氣得到宣洩,往後很多事就會回復正常。

佔領行動號稱有近一百萬人參與,規模史無前例,當時很多評論者以為中央及特區政府必然要讓步,在下則認為不必,事後證明確實沒讓步;不少人又估計運動過後,民怨積集,香港將無法管治,我卻認為不會,往後也證明不至如是。原因是當日的所謂百萬人參與,大部分人的目的只為宣洩不滿,並非有甚麼非要爭取到手不可的訴求,兩者之間有明顯不同,你要懂得拿捏。

周日的示威者是否都是為反對《逃犯條例》而去?其實不是的。三月尾時已經舉辦過一次同類遊行,當時的參與者只得一萬幾千,今趟人數突然大增,是另有原因。

那是因為佔領行動的幾個發起人剛被判罪、判刑,有的在鏡頭前老淚縱橫,有的則說發現身有腫瘤,希望法庭寬限宣判日期。這些悲情場面打動了部分港人,於是他們走出街頭,與其說是反對新例,不如說是默默地對「佔中」獲罪者致意。

「佔中」的領頭人被判刑後,整個運動算是完全落幕了,在落幕時,當年有份參與的市民,每十個之中有一、兩個走出來緬懷一下,是正常不過之事,建制派對此實在不必過分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