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澳門再有兩幅批給失效土地的承批人向中級法院提出司法上訴,被判敗訴。其中一幅是南灣湖C8地段,面積四千四百廿二平方米,早於九一年以租賃方式,批給南灣發展股份有限公司,租賃期廿五年,至二○○一年轉批給雅景灣建築置業股份有限公司。有關土地因臨時批租期屆滿未被利用,去年被宣告批給失效。
另一幅土地位於牧場街,面積三千四百零九平方米,原用作銷售及維修車輛,承批人於土地租賃期屆滿前已死亡,土地最終因臨時批租期屆滿未被利用而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