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非法集會 政總前地築高欄

【本報訊】學界於二○一四年九月廿六日衝擊俗稱「公民廣場」的政府總部東翼前地行動,被視為違法佔中爆發的導火線,佔中三子戴耀廷、陳健民及朱耀明提早宣布佔中,而且持續七十九天;至此,東翼前地在佔中後一直關閉,直至一七年十二月政府才重開,恢復該處作為政總車輛通道及上落客地點;而東翼前地重開後,公眾只限於周日及公眾假期的指定時間舉行集會或遊行。

一四年九月廿六日傍晚,學界因應全國人大常委會就香港政改決定而發起的罷課結束,但不少學生拒絕離開,繼續留在政總外,入夜後集會人數不斷增多,晚上十時許集會接近結束時,雙學三子黃之鋒突在台上發號施令,呼籲集會人士參與公民抗命,「重奪公民廣場」,數十名學生及社運人士同一時間衝向已加建三米高圍欄的公民廣場,有人爬越圍欄,亦有示威者破壞大閘衝入廣場,最終近百人將廣場佔據,警方翌日才奪回該處,而佔中三子就在同月廿八日凌晨宣布提早佔中,直至同年十二月中才結果。

高院裁示威禁令違憲

值得留意的是,學界衝擊東翼前地,亦衍生新一波法律爭拗,因為據報行政署早於佔中發生前約兩個月、即一四年七月在政總東翼前地加裝圍欄,並訂下守則,禁止市民在周一至周六進入,周日進入該處集會亦要獲行政署批准;同年十月有人入稟提出司法覆核,高院直至去年十一月才裁定有關措施屬違憲,法官當時指政府是基於錯誤的法律原則制訂有關措施,以為身為業主便有權禁止任何人進入前地表達意見和集會,但私人業主權利不能凌駕集會,該措施因此也屬不合法,據稱行政署已就判決提出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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