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永達屢爆背妻偷食

【本報訊】民主黨李永達曾有三段婚姻,前兩段婚姻均因有婚外情而失敗收場,惟於二○○一年所展開的第三段婚姻,卻是李與曾拋棄的糟糠、前屯門區議員陳樹英再婚。李與陳樹英均曾於屯門大興邨佛教沈香林紀念中學任教,期間兩人邂逅並於八四年結婚。

然而,當時正擔任立法局議員的李永達於九十年代初,與陳樹英分居期間被拍下與秘書陸鳳萍同遊歐洲相片,因而令婚外情曝光。

○一年與首任妻子再婚

李永達離婚後與介入其首段婚姻的陸鳳萍結婚,但此段婚姻更為短暫,只維持短短五年,原因是李再次背妻「偷食」,而是次婚外情對象竟為前妻陳樹英,李更被指未辦妥離婚手續便與陳樹英展開同居生活,兩人於○一年再婚至今。另外,李、陳曾以「夫妻檔」姿態分途出擊一二年立法會新界西換屆選舉,但雙雙落敗,令民主黨首次未能於新界西取得議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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