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思堯否認侮辱區旗罪

【本報訊】現年七十三歲的社運人士古思堯,昨在東區法院被控一項侮辱區旗罪名,他在庭上否認控罪,但表示:「侮辱區旗係百分百正確,我唔認罪,係故意。」裁判官決定將案件押後至六月二十五日開審,預計審期三天,屆時控方將傳召七名證人,期間被告准繼續保釋。

被告古思堯,報稱任職船隻技術員。控罪指,被告涉嫌於去年十月十三日,在金鐘添美道公開及以故意方式玷污區旗。據報道,當時現場正舉行集會,聲援被撤銷立法會補選參選資格的劉小麗。

案件編號:ESCC 935/2019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