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智峯認搶手機 稱為搜政府違法證據

【本報訊】民主黨立法會議員許智峯(圖)於去年四月立法會審議《廣深港高鐵(一地兩檢)條例草案》期間,涉嫌在立會大樓內搶去政府「狗仔隊」一名女高級行政主任(EO)的手機,再將手機內的資料外傳。裁判官上周裁定許面對的襲擊等三項控罪全部表證成立後,許昨在東區法院出庭自辯,斥政府派「狗仔隊」巨細無遺記錄議員在立會內的行蹤等敏感資料,屬違法、荒謬、離譜及過火的行為,故搶去涉案手機,以搜集證據,阻止政府繼續該違法行為。

指政府「狗仔隊」過火違法

卅六歲被告許智峯,否認去年四月二十四日在立法會綜合大樓內,目的在於使本人或他人不誠實獲益而取用一部屬於香港政府的手提電話,及同日在立法會大樓內襲擊並阻礙保安局女高級行政主任梁諾施執行公務。

許智峯昨辯稱,他一向反對政府派「狗仔隊」收集立法會議員資料,而他在事發時見梁的行為鬼祟及閃縮,思疑她正在做犯法的事,在多次要求她交出手機查看不果後才強搶,因為「如果呢刻唔拎,就無機會拎呢啲犯法證據去舉報」。

將5檔案傳至公務用電郵

他取得電話後即入男廁查看,發現內載包括他在內的議員敏感資料,遂即時將五個相關檔案傳送到自己公務用的Gmail電郵,以讓其議辦職員分析及日後用作正式舉報或投訴。

控方盤問許時,則質疑許為何覺得政府安排「狗仔隊」是荒謬。許認為「政府無權咁做」,因政府若想確保夠人開會或投票,大可派官員直接入會議廳數人數、觀看電視直播或以電話聯絡各議員等,無必要花如此多的人力物力去作詳細記錄。許又不同意梁當時正在執行職務,他說:「如果我認為係唔正當,就唔係職務啦。」

案件編號:ESCC 2544/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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