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企硬 拒撤修例

【本報訊】保安局建議修訂《逃犯條例》,容許香港與其他沒有刑事司法互助協議的地區,以一次性個案形式移交逃犯,修例引起廣泛討論,前日(3月31日)更有團體發起遊行反對修例。政府昨日(1日)表示,不會撤回修訂《逃犯條例》,有關建議已交到立法會審議,希望審議盡快完成,強調台灣殺人案涉事人仍在香港拘留,可能會獲釋,反問是否樂見公義不能彰顯。

政府亦指出,前日反修例遊行集會的言論,完全偏離有關修例目的和內容,重申修例可以一視同仁地處理其他未簽訂移交協議地域的移交安排,不是全部涉及內地,未來會要求保安局及律政司繼續解說。政府又指,留意到小部分人藉前日遊行鼓吹港獨,重申不會容忍違反憲法和《基本法》、破壞國家安全、主權、領土完整的活動,讓市民看到別有用心的人,利用公眾活動進行不能容忍的事。

台殺人案疑犯料年中獲釋

觸發港府修訂《逃犯條例》的台灣殺人案發生於去年二月,香港青年陳同佳偕同女友到台北旅遊,涉嫌在當地殺害對方後,帶走死者財物返港,並盜用死者的提款卡提走戶口內近二萬元。由於香港與台灣沒有刑事司法互助協議,港府迄今無法檢控疑犯謀殺罪名,只能落案控以盜竊等罪,後再改控洗黑錢等罪名,陳一直還押至今,估計陳最快今年年中即可獲釋,故港府今次修例是「與時間競賽」,盡快通過修例並引渡疑犯到台灣受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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