仗義執言:確保醫療券用得其所

政府打算對長者用於視光服務的醫療券金額設定上限,訂為每兩年最多報銷二千元,以免長者將醫療券過度集中用於個別服務,此法有理據,但是具體落實上仍需審慎。為此,筆者所屬政黨將約見視光服務業界團體以及相關持份者,進一步了解當局對視光服務使用醫療券金額設定上限的做法,會造成甚麼實際影響。

要防止濫用醫療券的情況,除了視光師,其他參與計劃的輔助醫療專業如中西醫、牙醫等,都應訂明專業守則和指引,配以自律機制,以保障長者的利益。

當局建議恒常化「港大深圳醫院試點計劃」,容許長者在港大深圳醫院恒常地使用醫療券購買合適的醫療服務。

進一步而言,隨着愈來愈多香港長者選擇退休後定居內地,當局長遠應擴展醫療券的適用範圍至粵港澳大灣區內合資格的優質醫院,善用大灣區的醫療資源便利香港長者求診,例如當局可以參照港大深圳醫院的做法,把醫療券的服務點擴展至大灣區內的三級甲等醫院,讓居住於內地的香港長者可以有更多的選擇。

為了讓較有醫療需要的一方可以使用伴侶的醫療券餘額,減輕長者夫婦的醫療負擔,當局可考慮設立「醫療券夫婦共用計劃」,讓合資格的六十五歲或以上的夫婦向政府作自願性登記,讓長者夫婦之間的醫療券餘額可以共用,增加醫療券的靈活性,善用醫療資源,促進長者夫婦的健康。

當局根據是次檢討結果,建議容許在地區康健中心使用醫療券、增強長者善用醫療券的能力、加強監察醫療券申報交易,及簡化醫療服務提供者的登記程序,筆者所屬政黨對上述優化建議表示歡迎,並期望當局在未來能夠定時檢討醫療券計劃的推行成效,讓市民能夠繼續享受具質素的醫療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