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射燈:水客稱自用避抽驗 海產肉類密密輸港

水貨客問題縈迴不去,不少中港兩邊走的水貨客仍然活躍北區一帶,每日攜帶的貨物五花八門,甚至高危海產及肉類,大部分人打着「自用」旗號避開截查。有法律界人士認為,當局可透過追蹤搜證,證明他們帶貨取酬則可採取執法行動。

大律師:可追蹤水客收酬後檢控

清晨的港鐵粉嶺站外,不少年過半百的水貨客來回穿梭,他們拖着手拉車將一件件貨物帶到行人路一邊,卸下貨後又拖着「吉車」再北上。部分食材「無遮無掩」,如近日記者直擊一條條炸魚片隨意放在馬路旁吸塵;早前本報亦報道偷運生蠔到港,期間並無冷藏甚至放在有老鼠出沒的花槽旁,衞生情況惡劣。水貨客來回帶貨,在關口直行直過,以自用作藉口避過抽驗。

執業大律師陸偉雄指,執法人員靠情報或經驗去判斷旅客攜帶的貨物是自用與否,有時的確較難證明,即使每日恒常地帶貨過關亦未必證明屬集團式營運,故有人看準此灰色地帶肆無忌憚走水貨。他建議,當局可以追蹤方式,掌握水貨客抵港後把貨物交到他人手上並收取酬勞,即可執法,亦可根據這些資料列出黑名單,加強打擊水貨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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