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煞淋起漆水追債七車毀容

停車場職員疑欠債累街坊,七車遭淋起漆水「毀容」。兩名男子昨凌晨駕乘私家車,闖入落馬洲路一露天停車場,向停泊的私家車淋潑起漆水破壞,車場保安員阻止無效報警。警方接報到場,歹徒已逃去。案中有七輛私家車「遭殃」損毀,警方在現場地上發現寫有追債字句的單張,初步調查懷疑事件涉及停車場一名職員的私人金錢糾紛,場內七輛車慘成「代罪羔羊」。有執業大律師表示,由於案件涉及刑事案,且暫無人被捕,車主難以追討賠償。

現場落馬洲路一至三號露天停車場,昨凌晨一時許,兩名戴口罩及手套,身穿深色上衣及長褲男子,駕乘一輛私家車突然駛入上址停車場內,迅速落車,不由分說,向附近停泊的私家車淋潑腐蝕性起漆水,大肆破壞。

行動迅速 犯案後撒單張逃遁

姓莊(卅七歲)男保安員見狀喝止無效,隨即致電報警。兩男犯案後順手拋撒一批寫有追債字句的單張,繼而登上私家車逃去無蹤。

警方接報到場調查,證實有七輛私家車遭「毒手」,以致車身、車窗及擋風玻璃均沾滿起漆水漬,損毀嚴重。與此同時,警員亦發現車場地上遺下的多張單張,上面均寫有「欠債還錢,天公地道」的追債字句,懷疑欠債者為停車場一名職員,警方估計事件涉及錢銀轇轕,案件列作刑事毀壞,交由邊界警區刑事調查隊跟進,正聯絡眾車主返回協助調查,同時根據現場「天眼」錄影片段,追緝兩名年約廿餘歲、中等身材、身高約一點七米的涉案男子歸案。

倘無人被捕 遭殃車主難索償

執業大律師陸偉雄表示,刑事毀壞案中,事主可以在被捕人士定罪後,向涉案人追討賠償,一般被捕人士亦會在判刑時,以「願意賠償事主損失」為求情理由,但事件中,警方未有拘捕任何人,車主無法循此途徑追討。而向車場追討亦困難,一般車場有免責條款,除非能證明事件由於車場疏忽導致,但這需要很確切的證據才能成立,很多時候車主只能嘆句倒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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