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射燈:動物團體無王管 除牌後照收捐款

近年大眾對動物權益的關注增加,關注組織或義工如雨後春筍,有關爭議漸增。由於現行法例僅規管公開場合的籌款活動,網上或私人場合的籌款活動均不受監管,市民捐助的善款有機會被利用。法律界人士指,如故意假冒慈善團體,或構成欺詐;有動物義工則建議慈善團體應公開財務報表,釋除公眾疑慮。有立法會議員批評,現行規管慈善團體存在漏洞,部門之間權責不清,無疑變成無王管。

本報接獲消息,動物保護組織X於去年十一月被稅務局撤銷慈善團體資格後,上月於會展舉辦的寵物展中,仍掛上印有其慈善牌照號碼的橫額進行義賣,並擺放捐款箱作募捐。有消息人士估計,為期三日的寵物展可籌得約六十萬元。另外,該組織被撤銷資格後,仍活躍於街頭舉辦領養日,旁邊擺放的易拉架依舊列有其慈善牌照號碼。

網上呼籲籌款 財務報表未達標

另外,組織X自去年十二月起,在其社交平台上推出不設底價的「感謝卡」,呼籲網民購買以支持組織營運,捐款將直接存入該組織創辦人的私人戶口,並表明不會提供任何退稅收據。大批支持者將其捐款證明上載到網上,部分金額多達數萬元,亦有不少人捐款後留言稱不需感謝卡。

另一間曾一度被撤銷慈善團體資格的動物保護組織Y,亦在網上呼籲支持者捐款,以購買動物糧食及支付醫療費用,惟其網頁仍顯示其慈善牌照號碼,並聲稱可獲免稅。而組織Y於一七年提交的財務報表,未符合部分《公司條例》要求,包括「沒有備存充分的會計紀錄」、「財務報表與該等會計紀錄不脗合」等。

義工促相關組織公開收入支出

坊間有多個自稱為「慈善」或「非牟利」的組織,惟本港目前沒有針對監管慈善機構及其活動的法例。根據現行法例,社署及食環署負責規管公眾地方舉行的義賣籌款,但上述活動選址於私人地方,或在網上籌款,故不受規管。

曾任動物義工的朱先生指,將捐款存入私人戶口做法過分,「冇得追冇得跟。」他質疑有組織被撤銷資格後,仍利用慈善團體身份,有誤導公眾之嫌。由於政府目前並無監管慈善團體或非牟利組織,他建議有關組織公開年度報表列明收入及支出,以保障捐款人。

「政府對用慈善名義(營運)嘅團體,規管太鬆散。」立法會議員林卓廷批評,現時條例不僅沒有涵蓋網上、私人場地的籌款活動,月捐等捐款模式亦不受規管。他指,若有組織被撤銷慈善團體資格後,仍展示牌照號碼作籌款,或冒充獲免稅地位的慈善團體,或涉欺詐,建議將個案轉介執法部門嚴例打擊。

按稅務局資料,一七至一八年度被撤銷確認免稅地位的慈善團體為三百七十個,較一五至一六年度大增逾七成。發言人表示,一般撤銷資格原因包括該慈善團體已解散或清盤;停止運作或不活躍;不再符合屬公共性質的慈善機構或慈善信託;及不回應該局查詢。但發言人指,基於保密規定,不能披露個別個案的任何資料。

律師:展示舊牌照募捐或涉詐騙

社署發言人表示,現時透過發出許可證規管兩類在公眾地方收取捐款的慈善籌款活動,分別為「賣旗日」及「一般慈善籌款活動」,如不屬該條例規管範圍的籌款活動,如於私人場合、互聯網或透過社交媒體募捐等,則毋須向該署申請許可證。而執業大律師陸偉雄表示,如有關組織故意展示舊牌照號碼以誤導公眾,有機會涉及欺詐行騙。

組織X負責人表示,參與寵物展是將二手動物用品進行義賣活動,並非公開籌款,而因內部糾紛,至今仍未收到撤銷其慈善團體資格的正式文件。組織Y負責人則承認,曾遭稅務局撤銷慈善團體資格,惟現時已恢復資格,又指未有於公眾地方籌款。

圖:朱偉坤、關萬亨
文:江潮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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