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福置業花200億 稱不考慮領展

【本報訊】預算案宣布斥二百億元購買私人物業作社福用途惹官商勾結等爭議,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昨表明,「(當局)買領展物業的可能性接近零」,但又指不排除任何可能性。羅承認,購買私人物業屬短期措施,原因是政府及私人發展商興建設施需時,強調當局會按照採購程序,確保公帑用得其所。不過,立法會議員對建議疑慮甚深,議員范國威批評政府以平均價三億元購買一個物業,質疑可能存在利益輸送。

稱不會逐項交立會審批

羅致光昨交代方案細節,預計三年內購買六十個、合計共四萬平方米的非住宅物業單位,設立逾一百三十個社福設施,將研究把不同服務放在同一物業,以發揮協同效應,如將長者鄰舍中心及幼兒中心放在同一地點以推動跨代共融。

對於物業選址,羅重申會分布全港十八區,待預算案獲通過後,當局會先到福利事務委員會諮詢議員,再將方案交到財委會申請撥款,他強調,不會逐項物業交到立法會審批,避免需時太久。他解釋,購買物業屬短期措施,因政府或要求私人發展商興建相關設施要六年或十年以上時間,於人口密集地區興建更「冇乜機會」。他強調,購買物業原則是不影響市民生活,部分屋邨已設社福服務,故在屋邨內購物業的機會不大。

至於人手配套,羅指,一九/二○年度有一千六百多名社工畢業生,料可填補流失的人手及增加新血,加上未來職業治療師及物理治療師等學位亦會有所增加,人手問題應不大。

財政司司長陳茂波昨亦在立法會交代該項建議,議員范國威批評政府平均以三億元購買一個物業,質疑陳因劏房而聲名鵲起,動用公帑購買私人物業是否有利益輸送?陳嚴詞反駁其「聲大唔表示有道理」,斥范顛倒是非及混淆視聽,重申建議由勞福局提出,目的為回應社福設施的急切需求,該局未來購入物業前會向立法會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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