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升降機奪命 承辦商及總經理罰款

【本報訊】上水名都巴黎閣去年五月發生升降機致命事故,涉事的升降機保養承辦商遭機電工程署票控,承辦商耀天工程有限公司(耀天)及其總經理劉慶秋承認四罪,耀天共被罰款六萬三千元,劉則被罰款三萬三千元,而保養部經理吳茂盛則暫仍毋須答辯,其案件押後至四月二十六日再訊。

三名被告分別是耀天工程有限公司、總經理劉慶秋(五十九歲)和保養部經理吳茂盛(七十二歲)。三被告各被控一項「沒有確保升降機工程妥善進行」罪,指他們於前年四月廿八日至今年五月十一日,沒有確保妥善進行上水名都五號升降機的制動裝置保養工程。被告公司和劉另被控於去年九月十日,將上述保養工程分包予另一人時,沒有在工程展開首日的七日前,用表格通知機電工程署署長。

事發上水名都 疑欠保養肇禍

案情指,六十四歲女住客去年五月十一日下午,在上水名都巴黎閣七樓進入升降機機廂,惟由於制動力不足,升降機未能完全停定並出現未預定上移,她嘗試進入機廂,但被夾於層站門楣及升降機機門門磡之間,她跌下升降機井底坑死亡。惟事後發現,肇事升降機制動柱塞長期缺乏潤滑及間歇未能暢順地運作,導致出現非預定上移情況。專家認為肇事升降機長期沒保養。

案件編號:FLS 12468-12472/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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